請問:關於[代收掛號信函後,未交給收件人]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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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白天要上班,所以,掛號信函包裹,經常無法立即收件.1年前開始,鄰居會幫忙收,剛開始覺得很感謝!因為不必再跑郵局了~可是,最近卻發覺有些應該寄到的掛號信函,不見了!!向郵局查詢之後,才知道是鄰人領走了....不是家人,可以代領郵件包裹嗎?鄰居這樣的行為,是否有犯罪呢?因為是每日要見面的鄰居,是否該報警呢?為遏止鄰居的惡習,我應該怎麼辦呢?





謹答: 鄰居行為不是竊盜,類似侵占之構成要件行為,即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惟侵占罪須具備意圖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之犯意。鄰居有無主觀犯意,不易證明。 該人行為似民法172條無因管理,即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者。依民法第174條有損害賠償之民事責任。 至於如何遏止云云,可斥責、訴訟求償或婉言煩請其儘速交信等等。





郵局人員大部分包裹若沒人都會貼一張叫你領的單子如果是你們沒跟鄰居交代幫你代收,你可以寫存證信函嚇阻記得去郵局特別告訴他們你們家的包裹掛號信禁止別人代收(郵局投訴)情形還是一樣你們應該去報案要向郵局提出證明是誰領的最好通通地址改記去你們信任的親契代收吧!參考資料:Me你可以去郵局查詢看是誰領的,如果真的是鄰居領的,而沒有交給你,你可以請警察協助請他交出來,因為他已經犯了竊盜罪了喔。參考資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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